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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和电子: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12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9,002,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7.04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
司董事长张南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俞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59,002,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2.01     《关于补选唐锦烨为 公       59,000,000       99.9959 是
         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1      《关于补选唐   3,600 99.9333
          锦烨为公司第    ,000
          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 2 为累积投票议案,监事候选人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跃仙、侯玉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
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