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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和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605258           证券简称:协和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准
则解释第 17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该规定。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

通知》(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允许企业自发布
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 2023 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
安排的披露”的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变更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的规定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
重大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准则
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对公司以前

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
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