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得科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2024-01-13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 4,355 万元收购北京永钲集团有限
公司、天津合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圣凯达”)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10 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最新测算,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重要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已经过公司充分的分析、论证,但公司和合圣
凯达的经营情况不排除受其他市场变化、行业变化、经营管理、法规政策等不确
定因素的影响,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2024 年 1 月 10 日,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
让方”)与北京永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 1”)、天津合圣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 2”)签署了《关于北京合圣凯达
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 4,355 万元(预计对价,
实际对价参照目标公司业绩情况调整)收购转让方 1、转让方 2 持有的合圣凯达
100.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200 万元、实收资本 210 万元)。
转让方 1 和转让方 2 在目标公司出资情况如下:
转让方 认缴出资(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万元)
北京永钲集团有限公司 720.00 60.00% 126.00
天津合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480.00 40.00% 84.00
合 计 1200.00 100.00% 210.00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合圣凯达 100.00%股权,对应 1,000 万元注册资本。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
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预计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1:
公司名称 北京永钲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德兵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21-02-04
北京市延庆区风谷四路 8 号院 27 号楼-1 至 6 层 101 号 B 座 318
住所
室(中关村延庆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MA020AB49U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21-02-04 至 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材
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磁性材料销售;企
业总部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
经营范围 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建
筑材料销售;润滑油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转让方 2:
公司名称 天津合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孔锐
注册资本 350 万元
成立时间 2021-11-02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
住所 南区 1-1-1418(中企商务秘书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托管第 385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G56J8D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21-11-02 至 2051-11-01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经营范围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转让方 1、转让方 2 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孔锐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3-08-23
住所
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 18 号 1 幢 407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0765851480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13-08-23 至 2033-08-22
生产、维修轨道交通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
经营范围 售交通设备及配件、自动化控制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设
备维修(不含行政许可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
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劳务分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主要财务信息
合圣凯达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095.19 6,933.33
总负债 5,321.88 4,831.26
净资产 2,773.31 2,102.07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065.46 5,955.24
利润总额 895.34 1,373.63
净利润 671.24 1,218.35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经各方友好商议,并结合北京合圣凯达基准日为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
账面值(2730 万元)及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手订单的业绩预测(对赌利润 2800
万元),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为 4,355 万元。
五、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转让方 1:北京永钲集团有限公司
张让方 2:天津合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公司
交易标的:合圣凯达 100%股权
(一)交易价格
公司拟以现金 4,355 万元收购北京永钲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合圣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北京合圣凯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合圣凯达”)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1,200 万元、实收资本 210 万元)。
(二)业绩目标及业绩奖励
1、业绩目标
转让方 2 确认目标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实现的经受让方认可的合乎资格的审
计机构审计(以下简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 2800 万元。
2、业绩奖励
若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累计净利润超过 2800 万元,为激励目标公司
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受让方同意超出承诺业绩部分的净利润在扣除相应
税收后的 50%用于奖励目标公司管理团队,业绩奖励金=【(业绩承诺期经审计
累计净利润-2800-相应税收)*50%】万元。
(三)支付期限
1、受让方向转让方 1 支付交易对价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受让方向转让方
1 支付的金额为 2,613*40%=1,045.20 万元;第一期款项的付款时点为本协议生
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第一期款项用于转让方 1 办理本次收购股权交割手续并缴
纳相关税费。第二期:受让方向转让方 1 支付的金额为 2,613*60%=1,567.80 万
元;第二期款项的付款时点为交割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
2、受让方向转让方 2 支付对价总额方式:以上述的业绩目标进行调整,支
付方式以在手订单完成率考核确认(除第一期支付外),其中考核年度仅为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具体如下:
(1)第一期受让方向转让方 2 支付的金额为 1,742*40%=696.8 万元;第一
期款项的付款时点为本协议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第一期款项用于转让方 2 办
理本次收购股权交割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
(2)第一期支付款项 696.8 万元需抵扣下述条各年度应当支付金额。
(2.1)2023 年度支付金额
受让方根据 2023 年度业绩目标完成率 N1(N1=目标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业绩目标),确认转让方 2 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比例。2023 年度股权转让
价款应当支付金额=【1,742×N1】万元,2023 年度股权转让价款实际支付金额=
【1,742×N1-696.8】万元。
(2.2)2024 年度支付金额
受让方根据 2024 年度业绩目标完成率 N2(N2=目标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业绩目标),确认 2024 年度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比例。2024 年度股权转
让价款应当支付金额=【1,742×N2】万元,2024 年度股权转让价款实际支付金
额=【1,742×N2-剩余抵扣款(如有)】万元。
(2.3)2025 年度支付金额
受让方根据 2025 年度业绩目标完成率 N3(N3=目标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业绩目标),确认 2025 年度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比例。2025 年度股权转让
价款应当支付金额=【1,742×N3】万元,2025 年度股权转让价款实际支付金额=
【1,742×N3-剩余抵扣款(如有)】万元。
(四)股权转让交割
转让方 1 在收到本协议上述约定的第一期支付款项后【15】个工作日内,
转让方、目标公司应向目标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
变更/备案手续(以下简称“交割日”),受让方予以配合。各方同意办理本次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备案手续时,同时办理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手续
(如需)。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规定(违反其在本协议或其他
交易文件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条款),或者其履行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或方式,
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对守约方因此而招致的损失、
费用或其他责任作出赔偿。各方均有违约的,则应当相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合圣凯达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规划,符
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虽经过公司充分的分析、论证,但公司和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
不排除受其他市场变化、行业变化、经营管理、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投资回报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