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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无锡振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7  

    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4-01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3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 时以现场方式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晓良
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是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发展情况编写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
反映公司 2023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 2023 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不
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
保,是为了满足企业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全资子公司的日
常经营状况,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勤勉尽责,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监事会同意
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1、同意提名陈晓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同意提名王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