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经本公司自查确认,现回复如下: 本公司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包括但不限 于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信息;不存在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2024 年 12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9 日、 2024 年 12 月 10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