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王会林2024-12-26
独 立重事候选人声 明
本人 王会林 ,已 充分 了解并 同意 由提名人哈尔滨新光光 电科
技股 份 有 限公 司董事 会提名 为哈尔 滨新 光光 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
“ ”
司 (以 下 简称 该公 司 )第 三届 董事 会独 立董 事候 选人 。本 人
公开声 明 ,本 人具各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 ,保 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该 公 司独 立 董事独立性 的关 系 ,具 体声 明如下 :
一 、本人具各 上 市公 司运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行
政法规 、部 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 ,具 有 5年 以上法律 、经 济 、
财务 、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事职 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 。
二 、本人任职 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法规和部 门规章的要求 :
(一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 员法》关于公务 员兼任职务 的
规定 (如 适用 );
(三 )中 国证 监会 《上 市公 司独 立 董事 管理 办法》、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 自律 监管规 则 以及公 司章程 有 关独 立 董事任职 资格 和
条件 的相 关规定 ;
(四 )中 共 中央纪委、中共 中央组 织部 《关于规范 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 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上 市公 司、基金 管理公 司独 立 董
事 、独 立 监 事 的通知》的规定 (如 适用 );
(五 )中 共 中央组织部 《关于进 一 步规 范党政领导干部 在 企
业 兼职 (任 职 )问 题的意见》的相关 规 定 (如 适用 );
(六 )中 共 中央纪委、教育 部 、监 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 的意见》的相 关规定 (如 适用 );
(七 )中 国人 民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 引》 等的相关规 定 (如 适用 );
(八 )中 国证 监会 《证 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 、监 事 、高 级管
理人 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 管 理 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如 适 用 );
(九 )《 银行业金 融机 构 董事 (理 事 )和 高级 管理人 员任职
资格 管理 办法》《保 险公 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 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 独 立 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 关规 定 (如 适
用 );
(十 )其 他法律 法规 、部 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
三 、本人具备独 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该公 司或者其 附属企业任职 的人 员及其配偶 、父母 、
子女、主 要社会关系 (主 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 、兄弟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的父母 、配 偶 的兄弟姐妹 、子 女的配 偶 、子女配偶 的
父母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 持有 该公 司 已发行 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该
公 司前 10名 股东 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 、子 女 ;
(三 )在 直 接或 间接 持有 该公 司 已发行 股份 bO/0以 上 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该公 司前 5名 股 东单位任职 的人 员及其配偶 、父母 、
子女 ;
(四 )在 上 市公 司控股股 东 、实际控制人 的附属 企业任职 的
人 员及其配偶 、父母 、 子女 ;
(五 )在 与上 市公 司及 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 人 或者其各 自
的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 务 往 来 的人 员或者在有 重大 业 务 往 来 的单
位及其控 股股 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 的人 员 ;
(六 )为 上 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附
属企业提供 财务 、法律 、咨询 、保荐 等服 务 的人 员 ,包 括但不限
于提供服 务 的 中介机构 的项 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 员 、在报
告 上 签字 的人 员、合伙人 、董事 、高级 管理人 员及 主 要负责人 ;
(七 )最 近 1年 内曾经具有前六项 所 列举情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各独 立 性的情形 。
四、本 人无 下列不 良纪录 :
(一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 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 罚或者 司法机关
刑事处 罚 的 ;
(二 )因 涉嫌证 券期货违法犯罪 ,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 司法机 关 立 案侦查 ,尚 未有 明确 结论 意见 的 ;
(三 )最 近 36个 月 内受到证 券交 易所 公开谴责 或 3次 以上
通报批评 的 ;
(四 )存 在 重大失信等不 良记 录 ;
(五 )本 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五 、本 人不是过往任职 独 立 董事期 间 因连续 两次未 能亲 自出
席 也不 委托 其他 董事 出席董 事 会会议 被 董事 会提议召开 股 东大
会予 以解 除职 务 的人 员 ,如 是 ,需 说 明 自解 除职务之 日起 是否届
满 12个 月 。
六 、包括 哈尔滨新光光 电科技股份 有 限公 司在 内,本 人兼任
独 立 董事 的境 内上 市公 司数量未超过 3家 ,本 人在哈尔滨新光光
电科技股份 有 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 6年 。
七、本人具各较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 各 注 册 会计
师资格 证 、注册评估 师资格 证 、税务师资格 证 ,自 ⒛ Og年 至今
任 黑龙江德源会计 师事务所有 限公 司所长职务,具 各财务 管理 岗
位 5年 以上全职 工 作 经验 。
本人 已经通过 哈尔滨新 光 光 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 司第 二 届 董
事 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 审查 ,提 名人与本人不存 在利害 关 系或者其
他可 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 的密切关系。
本人 已经 根据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 上 市公 司 自
律 监管指 引第 1号 —— 规 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 事候 选人任职
资格进行核实 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 事 的职责 ,保 证上 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
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 分 ,本 人完全 明 白作 出虚假
声 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 明确 认本人 的
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 。
本人承诺 :在 担任该公 司独 立 董事期 间,将 遵 守法律 法规 、
中国证 监会 发布的规章 、规定 、通知 以及上海 证 券交 易所 业 务规
则 的要求 ,接 受上 海 证 券交 易所 的监管 ,确 保有足够 的 时 间和精
力履行职责 ,做 出独 立 判断 ,不 受公 司及其 主 要股东 、实 际控制
人 等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 。
本人承诺 :如 本人任职 后 出现不符合独立 董事任职 资格 情形
的 ,本 人将根据相关 规 定辞 去独立董事职务 。
特此声 明 。
声 明人 :
尸丿严剧 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