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24-12-26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7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
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该交易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交易 1: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研究某损伤系统项目,拟将其中的高分辨率成像
检测光学系统委托公司进行开发,上述合同将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金额为 65.56 万元人民币。
交易 2:公司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速度,拟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
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
制造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上述合同将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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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合同金额为 83.64 万元人民币。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哈尔滨工业大
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新光光电 582 万股股票,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
登记手续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5 日
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完成过户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3)),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
业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
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哈
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或与不同关联
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
(二)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进行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49.2万元。该关联交
易议案董事会审议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情形,无需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在对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前,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
面认可。独立董事认为以上交易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存在一
定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定价系经双方根据合同实际情况协商、遵循市场价格
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同意将上述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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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
本次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拟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是公司进行日常生产经营的
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
以上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表决时,不存在关联董事情形,无需回避表决。董事会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向原始基金来源
于哈尔滨工业大学、财产主要用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的哈尔滨工
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新光光电 582 万股股票,捐赠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该等捐赠涉及的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办理完毕,
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谨慎性原则,确认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公司关联方;同时
因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全资设立,哈尔滨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出资设立的
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由此认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公
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1: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92 号
法定代表人:韩杰才
举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开办资金:138,43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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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机关: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培养高等学历理工人才,促进科技发展。数学、物理、力学、
材料、机械、仪器仪表、能源动力、电气信息、土建、环境与安全、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工程力学、管理学科本科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社会学、政治学、
外语、环境科学、化工、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化学、生物、武器、生物工
程学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艺术学科本科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相关科研、
继续教育、高职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
关联人 2:
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复华二道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于吉鹏
注册资金:300 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监理;工程
项目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1:哈尔滨工业大学为研究某损伤系统项目,拟将其中的高分辨率成像
检测光学系统委托公司进行开发,合同金额为65.56万元人民币。前述交易属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交易2:为促进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
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报建手续按期完成、后续竣工验收顺利交付,
公司拟将此项咨询业务(包含工程项目管理、报批报建、工程监理等)委托给项
目管理公司即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83.64万
元人民币。前述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
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交易1: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系双方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遵循市场价格和公
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依据我公司成本核算(主要是技术开发及生产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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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调测试和试验等成本)及相关工作量判断,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定价,该等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交易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调研多家监理公司后选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系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
级单位,资质齐全且提供服务更加全面,经综合对比该公司价格最优且服务最适
合公司需求。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双方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
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技术开发合同
(1)委托方(甲方):哈尔滨工业大学;受托方(乙方):哈尔滨新光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服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高分辨率成像检测光学系统项目
(3)项目内容:
技术目标:完成高分辨率成像检测系统的设计并研制产品实物。
技术内容:1、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或任务书完成设计、复算及仿真。2、
研制产品实物,完成产品实物装调、测试及相关试验 。
技术方法和路线:连续变焦光学设计、复杂光学系统调试方法。
(4)合同金额:65.56 万元人民币。
(5)支付方式:分阶段收费。
(6)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并按本合同足额支付第一次款项后(以银行对账
单时间为准)120 日内交付成果。
(7)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
或失败的,违约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8)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1)委托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人:哈尔滨工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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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区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
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咨询服务
(3)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1. 工程项目管理(竣工报验):(1)水土保持验收、规划验收、消防验
收、环保验收、节能验收等手续办理(以上所需第三方机构出具相关检
测文件,均由建设单位委托);(2)人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工程档案
验收手续办理等;(3)房产证件办理(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房
产地形测绘、测量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
2. 报批报建: 完成本项目环保审批、节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用电报装、临时供排水报装、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人防审批、消防审批、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安全备案手
续等 ;
3. 工程监理: 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对该
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
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 。
(4)工程规模:新建建筑物一栋,建筑面积约 14650.21 平方米。
(5)合同金额:83.64 万元人民币
(6)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工程咨询报酬
(7)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至项目房产证办理完成截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
准)。
(8)违约责任:咨询人应当履行工程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
的,委托人可以在工程咨询报酬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具体违约责任在专用
条件中约定。
(9)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双方
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
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
调解人进行调解;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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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截至本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7条中规定的
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不包含上述交易,
自此往前追溯12个月,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达到
888.39万元。
七、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易1:公司与关联方哈尔滨工业大学拟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是公司进行
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该项目符合新光光电的主营业务和发展方向,能够进
一步促进校企合作,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哈尔滨工业大学作为高等院校,
专业涉及广泛,承接的研发项目较多,其依据产品研制特殊性需求,委托公司在
自身优势领域研究开发高分辨率成像检测光学系统具有合理性。本次关联交易涉
及金额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哈尔滨工业大学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交易2: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建设工
程咨询服务合同,属于公司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常规业务,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活
动的正常行为。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哈尔滨工业大学形
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 上网公告附件
(一)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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