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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普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3-27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 3月
                                                             目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
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
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
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
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
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再进行发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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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
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
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
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
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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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日10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
A栋12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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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4
议案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赵崇光先生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崇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制造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赵崇光先生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赵崇光先生辞职将会使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赵崇光先生仍
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非独立
董事后生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刘明先生(简
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
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6)。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5
附件:

                            刘明先生简历

   刘明,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9月至2006年7
月于华中科技大学学习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6年7月至
2008年6月任深圳威谊光通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6年1月,任公
司技术支持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公司激光事业部副总经理、技术支持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股,通过厦门市同聚
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6,500股。刘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明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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