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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4-11-15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
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 94.36 元/
股向符合条件的 2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1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