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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荆科技: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1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增值权拟行权数量:21.9040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总量为 87.6160 万份,约占公
司目前股本总额 27,832.0842 万股的 0.31%。

   (3)授予价格:47.58 元/股(调整后)。

   (4)授予人数:3 人,为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员工。

   (5)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期限和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25%

                                      1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          25%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行权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值及 2021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
入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
(B)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100%           80%           270%           258%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200%           160%          490%           466%

第三个行权期          2024           300%           240%          700%           657%

第四个行权期          2025           400%           320%          900%           848%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3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和《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
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

                                   4
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 87.6160 万份(调整后)股票增值
权。

                        行权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后股票增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
                      (调整后)        (调整后)                   值权剩余数量
2022 年 11 月 22 日   47.58 元/股       87.6160 万份       3人             0

     (三)激励计划各期股票增值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行权情况如下:

                                                          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调整情况
行权期次    行权人数       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第一个行
               3人        70.77 元/股       14.80 万份   行权价格由 105 元/股调整为
  权期
                                                         70.77 元/股,行权数量由 10
                                                           万份调整为 14.80 万份。

       二、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数量为 21.9040 万份,
同意公司按照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
行权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光泉在本议案
中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1、根据行权时间安排,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

    根据《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5
       相关规定,股票增值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自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22 日,因此股票增值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

           2、股票增值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
       划的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
       下: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行权期任职期限要求
                                                         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 3 名激励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须满足 12
                                                         对象符合行权任职期限要求。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第二个行权期考核年度为 2023 年,以公司 2021 年营业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
收入值及 2021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 2023 年营业收入   审[2024]3913 号):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2023 年净利润值定比业绩     入 2,704,974,035.48 元,较 2021 年增幅为
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 2023 年业绩指标的完成    256.88%, 2023 年度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后续
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上

                                               6
若 A≧200%,指标对应系数 X=100%;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86,349,284.46 元,
若 160%≦A<200%,指标对应系数 X=80%;                  较 2021 年增幅为 1194.17%,公司层面业绩
若 A<160%,指标对应系数 X=0;                          考 核 达 标 , 公 司 层 面 归 属 比 例
若 B≧490%,指标对应系数 Y=100%;                      =100%*70%+100%*30%=100%。
若 466%≦B<490%,指标对应系数 Y=80%;
若 B<466%,指标对应系数 Y=0。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70%+Y*30%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
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
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 S、优秀 A、
良好 B、一般 C、待改进 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
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0)五个档次,届时   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仍在职的 3
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
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均为“优秀 A”,本期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评价结果   卓越S   优秀A   良好B    一般C    待改进D
                                                       100%。

个人层面
           100%    100%     90%      80%         0
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个人当年计
划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行权 21.9040 万份股票增值权,本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 年 11 月 22 日。

           (二)行权数量:21.9040 万份。

           (三)行权人数:3 人。


                                             7
      (四)授予价格:47.58 元/股(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
此授予价格由 70.77 元/股调整为 47.58 元/股)。

      (五)股票来源:不涉及实际股份,以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占
                                           已获授予的股
                                                           本次可行权数    已获授予的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增值权数量
                                                             量(万份)    票增值权总量
                                             (万份)
                                                                               的比例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
  1                                          87.6160          21.9040           25%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合计 3 人                    87.6160          21.9040           25%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行权股票增值权的 3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
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3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股票增值权
的行权数量共 21.9040 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确定可行权日并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增值
权行权手续。根据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票增值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8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
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增
值权数量,并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费用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
股票增值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
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符合《管
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
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管
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 2022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
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二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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