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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科科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 8 8 0 9 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拟对《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拟修订前                       拟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设总经理
                   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
        1          经 理 、 副 总 经 理 、 财 务 负 责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理人员。                       员。




                                          1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股东大会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
    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2
    份)的派发事项。               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为:……                   政策为:……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三)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                           ……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   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
    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力、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排 和投资者回报 等因素,区分下
    政策。                         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政策。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80%;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80%;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40%;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3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    40%;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
    20%;                          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    20%;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                           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
    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   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
    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
    行中期分红。                   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
    ……                           行中期分红。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
                                   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
                                   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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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
                                      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
                                      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
                                      期分红方案。
                                           ……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
                                           制: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
    制:                                   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 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
    事会结合本章程的规定、盈利情 拟定。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
    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 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
    拟定,经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 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
    案发表独立意见,并经董事会审 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
    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
    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见 及 未 采 纳 的 具 体 理 由 , 并 披
    提交董事会审议。                       露。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
    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
    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 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
    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 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
    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 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
    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
    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 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 司 发 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在
    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发生
    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的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标 准 之 一 的 予 以 审 议 并 及 时 披
    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露:
    总资产的10%以上;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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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
    值的10%以上;                          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 总资产的10%以上;
    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
    市值的10%以上;                        值的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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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市值的10%以上;
                 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
                 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形成的《公司
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
更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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