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海尔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3-28
2023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
对安永华明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
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
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
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家。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
简称“《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
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安永华明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
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
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4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计报告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沟通,并于
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安永华明就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的正式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
报告财务报告部分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
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
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