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7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45.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出具天健验〔2020〕 3-10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1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8,145.41 项目投入 B1 22,039.7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396.03 项目投入 C1 5,169.9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92.89 项目投入 D1=B1+C1 27,209.6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788.92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2,724.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724.71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科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步科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步科公 司)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5月2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深圳步科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年9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精 纳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常州精纳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2023 年 11 月 29 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步科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专户用途 成都步科智能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 9550880243301700197 有限公司 公司深圳分行 楼(二期)建设项目 上述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5月26日,深圳步科公司将其开立在建行深圳科苑支行(银行账号 44250100002300003364、44250100002300003365)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2021 年 8 月 24 日 , 公 司 将 其 开 立 在 上 海 建 行 张 江 分 行 ( 账 号 : 31050161393600004828)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 2022 年 10 月 27 日 , 公 司 将 其 开 立 在 上 海 建 行 张 江 分 行 ( 银 行 账 号 : 31050161393600004839、31050161393600004829)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22年11月1日,公司将其开立在广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银行账号: 3 9550880057982300574、9550880057982300204)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23 年 11 月 14 日 , 公 司 将 其 开 立 在 上 海 建 行 张 江 分 行 ( 银 行 账 号 : 31050161393600004830、31050161393600004831)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将其开立在广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银行账号: 9550880223273400389、9550880223273400299)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23年12月7日,成都步科将开立在兴业银行成都温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银行账号:431360100100086316、431360100100086433)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 2023年12月8日,公司分别将其开立在广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银行账号: 955088057982300484、9550880057982300394)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023年12月11日,常州精纳将开立在广发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银行账号:9550880236247300331)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专项账户共有5个,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深圳市步 广发银行深圳 智能制造生产基 科电气有 9550880223273400109 50,015,759.27 南山支行 地建设项目 限公司 智能制造生产基 9550880236247300241 20,560,420.76 常州精纳 广发银行股份 地建设项目 电机有限 有限公司深圳 超额募集资金-智 公司 分行 9550880236247300151 32,790,905.83 能制造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 超额募集资金-研 有限公司成都 431360100100105171 3,183,235.96 发和营销中心建 成都步科 分行 设 智能有限 广发银行股份 公司 研发及营销中心 有限公司深圳 9550880243301700197 20,696,791.42 二期建设 南山支行 合计 127,247,113.24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意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 11,059.71 万元,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计 划使用超募资金 3,200.00 万元,调整后超募资金 7,859.71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 7,914.26 万元(超出部分系利息收入),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常 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常州富兴机电 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 4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4,800 万元,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 4,800 万元支付全部股权转让 价款。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支付了第一期 股权转让款 2,400 万元,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支付了第二期股权转让款 2,400 万 元。 (2)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成都子公司增资暨成都子 公司建设新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心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00.00 万元向成都步科公司增资,全部作为实收资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支付了增资款,增资完成后成都步科公司注册资本由 1,600.00 万元增至 2,400.00 万元,成都步科公司将使用上述增资金额新建办公楼用于研发和营销中 心的建设累计投入 512.79 万元。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601.47 万元。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 5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相应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 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 91,648.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其中 已收回金额为 91,648.00 万元,未收回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和 解决方案中间接体现。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可增强自动化核心控制部件、智 能制造解决方案的能力,提升产品研发质量,进而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为 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此外,该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自主创 新能力,有利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 6 2、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通过加大市场营销帮助公司更好地与国 内经销商伙伴、最终客户、潜在客户的连接。同时将提高公司区域营销和服务能 力,通过加强服务,让公司品牌形象更加深入客户心里,对增强客户粘性,增强 经销商伙伴的信心都有很大的帮助。该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销 售增长中间接体现。 3、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暂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 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 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施工合同纠纷,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冻结成都 步科募集资金账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 327,103.85 元。成都步科与相关方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签署了《和解协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取得了原告撤诉的民事 裁定书。上述部分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7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步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上 海步科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 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 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8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乾国 秦国亮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9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145.4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69.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215.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209.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16% 本 项 目 年 是否已 项目达 可 行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度 是 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 至期 末承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性 是 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投入进度 实 达 到 目(含 承诺投资 诺 投入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否 发 资项目 总额 入金额 入 金 额 的 差 额 (3) ( % ) (4) 现 预 计 部分变 总额 (1) (2) 状态日 生 重 =(2)-(1) =(2)/(1) 的 效益 更) 期 大 变 效 化 益 无 研发中 法 心升级 2023 年 单 不 适 否 8,567.00 8,567.00 8,567.00 2,068.45 7,658.75 -908.25 89.40 否 建设项 10 月 独 用 目 核 算 10 无 智能制 法 造营销 2023 年 单 不 适 服务中 否 2,503.70 2,503.70 2,503.70 452.50 1,822.61 -681.09 72.80 否 10 月 独 用 心建设 核 项目 算 不 适 智能制 2027 年 不 用(尚 造生产 是 9,215.00 12,415.00 12,415.00 2,162.79 2,957.78 -9,457.22 23.82 第四季 适 未 完 否 基地建 度 用 成 建 设项目 设) 无 法 补充流 单 不 适 否 6,800.00 6,800.00 6,800.00 6,856.22 56.22 100.83 不适用 否 动资金 独 用 核 算 不 超募资 不 适 否 11,059.71 7,859.71 7,859.71 486.16 7,914.26 54.55 100.69 不适用 适 否 金 用 用 成都研 发及营 不 适 销中心 不 用(尚 2,057.25 2,057.25 办公楼 否 [注 -2,057.25[[注 3] 2026 年 适 未 完 否 3] [注 3] (二期) 用 成 建 建设项 设) 目 11 合计 - 38,145.41 38,145.41 38,145.41 5,169.90 27,209.62 -10,935.79 - - - - -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公司原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全资子公司深圳步科为实施主体,计划 在租赁场地对生产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布局,公司计划落 实永久性制造基地,避免大规模投入后再次搬迁重复建设。为了使募集资金投入所获得的效 益最大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资协议书》,计划在常州购买土地约 25.6 亩,以子公司常州精纳为主体实施,拟在常州国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展研发、生产及销售伺服电机、 工业人机界面、伺服系统、步进系统、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自动化控制相关产品和数字化工 厂解决方案等活动。公司从整体战略发展布局出发,综合考虑公司长远规划及市场发展前景, 拟将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建设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可有效解决公司经营厂房长期租赁的现状,通过购置土地新建项目, 将原有生产线纳入整体项目设计规划,结合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优化工艺方案,进一步提 高生产数字化和智能化能力,扩大制造产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20 年 11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8,047,384.61 元,由项目实施主体予以置换分别为:公司置换 3,596,428.28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步科公司置换 3,162,253.21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 步科公司置换 1,288,703.12 元。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完成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1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 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均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相应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5,566,638.02 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以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实际转出日的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3.17%。报告期内, 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26,014,743.78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活动。 13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 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营销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 项目”。“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2,429.70 万元,以原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集 资金对应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2,057.25 万元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形成 原因:1.在募投项目投入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一方面,在保证项目建设 目标及质量的前提下,公司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主要在设备采购方面,使用自有 物料制作、自有资金采购或者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国产化设备等手段,节约了募集资金;另 一方面,公司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内容需要的工艺调整导致部分软硬件采购需求减少,同 时,公司通过提高现有研发设备的利用效率、使用已有模具、委外测试或设计等其他多种节 约方式,减少了部分软硬件采购。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行业、下游市场发生一定变化,公 司部分建设内容(如专业无人机智控系统项目、用于生产过程的 AI 视觉技术研发等)的投 入产出与预期目标发生变化,公司对相关项目投入较为谨慎,相关募集资金使用相应减少。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4,836.17 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以实际转出日的金额为准)、超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募资金 3,200.00 万元向常州精纳增资以实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 8,000.00 万 元 作为 注册 资本 ,剩余 金 额作 为资 本公 积。报 告 期内 ,公 司已 实际使 用 超募 资金 32,000,000.00 元、募集资金 48,760,012.39 元完成对常州精纳的增资。 注 1: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注 2:超募资金初始存放金额 11,059.71 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7,859.71 万元之间的差异系超募资金 3,2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 司增资以实施“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注 3:“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来源系“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 14 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该项目金额不包含在合计数中加总。 15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 对应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后的 的原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 到预计 可行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项目 项目 资金总额 金额(1) 期 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化 智 能 生 产 制 造 中 心 生 产 2027 年 第 四 升 级 12,415.00 12,415.00 2,162.79 2,957.78 23.82 不适用 否 否 基 地 季度 改 造 建 设 项目 项目 合计 - 14,472.25 14,472.25 2,162.79 2,957.78 - - - - 16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募投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原因如下:公司原项目 “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以全资子公司深圳步科为实施主体,计划在租赁场地对生产中心进行升级改 造。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战略布局,公司计划落实永久性制造基地,避免大规模投入后再次搬 迁重复建设。为了使募集资金投入所获得的效益最大化,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书》,计划在常州购买土地约 25.6 亩,以子公司常州精纳为主体 实施,拟在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展研发、生产及销售伺 服电机、工业人机界面、伺服系统、步进系统、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等自动化控制相关产品和数字化工厂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 解决方案等活动。公司从整体战略发展布局出发,综合考虑公司长远规划及市场发展前景,拟将募投项 具体项目) 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建设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可有效解决公司经营厂房长期租赁的现状,通过购置土地新建项目,将原有生产线纳入整体项目设计规 划,结合未来公司发展的需要,优化工艺方案,进一步提高生产数字化和智能化能力,扩大制造产能。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原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8,834.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 12,415.00 万元,预计达产日期为 2025 年 8 月。本次调整对该项目追加投资并进行延期,调整后项 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66,115.62 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7 年第四季度。本次对部分 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原因如下:(1)公司扩大工控产品生产种类,导致厂房、设备投资增加; (2)更高的自动化、数字化程度,导致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增加。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