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3-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生益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生益电子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 16,636.4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06,624.0880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 9,130.1959 万元(不含税),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493.8921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经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
字【2021】21000250047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拟投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序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实际已投入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东 城 工 厂 ( 四 期 ) 5G 199,778.95 103,335.19 101,925.61 126,926.28
1
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
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
目
吉安工厂(二期)多
2 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 119,841.41 63,786.54 12,531.25 12,568.45
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960.35 10,423.29 10,460.06 17,057.64
4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40,000.00 19,948.88 19,968.07 19,968.07
合 计 393,580.71 197,493.89 144,884.98 176,520.44
注:实际已投入金额包括了募集资金投入及自有资金投入。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市场形势、产能规模以及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
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 延期后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
2024 年 6 月 2025 年 12 月
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二)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在市场形势不确定的大环境
影响下,印制电路板产业短期需求增速承压,根据 Prismark 数据,2023 年全球
PCB 市场产值约 695.17 亿美元,同比 2022 年减少 15%,预计 2024 年产值约 729.71
亿美元,距离 2022 年仍有一定差距。公司现有产能约 200 万平方米/年,东城工
厂(四期)5G 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目在 2024 年、2025 年产
能持续提升,短期内能够满足公司在通讯网络、服务器、汽车电子等应用领域的
营销布局。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规划产能 100 万平方米/年,
如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扩大生产规模,有可
能造成募投项目前阶段产能利用率不高,且后续产生的折旧费用、管理费用等会
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为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降低募集资金的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放缓部分
2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定将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以市场开
拓和能力提升为关键目标,持续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积极完善产品业务区域布局,
以实现业务增长。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产能规模、项目实施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适度延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3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形势、产能规模、项目实施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
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4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辉 姚根发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