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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新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5-3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丁方飞、沈云樵、聂如琼
                                                       2024 年 5 月 30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丁方飞                   沈云樵                     聂如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