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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新制药: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12-12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4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
的“帕拉米韦吸入溶液”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5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34.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2,2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 8,761.77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28.2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全部到位,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
业字[2020]16008 号)《验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和《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创新药研发项目                             40,960.00            40,960.00
 2              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12,010.05            12,010.05
 3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4,000.00
 4         超募资金用于“NX-2016”等 5 个项目                      787.73                 787.73
 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1,700.00            41,700.00
                         合计                                  109,457.78           109,457.78
       备注:1、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研发实验室”项目结项和终止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超募项目“研发
实验室”项目予以结项,并终止超募项目“NX-2016”项目、“GK 激活剂”项目、“JAK3 抑制
剂”项目、“P2X3 拮抗剂”项目。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帕拉
米韦吸入溶液”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项目达到              本次调整后项目达到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帕拉米韦吸入溶液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对吸入制剂及流行性感冒适应症
项目的审评审批标准不断提高,相较于其他剂型及适应症的改良型新药需要补充
开展更多的临床试验。因帕拉米韦吸入溶液项目适应症的季节性和区域性较强,
相关临床试验的推进进度缓慢,从而导致项目延期。根据药审中心的要求,公司
已在论证、制定研究计划并着手开展相关试验,公司将加快开展本项目的临床试
验,争取早日获批上市。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
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
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帕拉米韦吸入溶液”项目的预计完成
时间进行调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的“帕拉米韦吸入溶液”
项目延期是基于对股东负责、对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存在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建设规模的情形,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
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