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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正生材: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5-29  

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4-25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
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投
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66.9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68 元,共计募集资金 84,516.75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尾款 6,683.92 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 7,183.92 万元(不
含税),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 50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77,832.8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246.71 万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以自有资金预付的 500.00 万元(不含税)保荐费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75,086.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09 号)。公司已
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
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号                                    金额                金额
   1   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              73,586.12           40,288.55
       其中:一期                          73,586.12           40,288.55
              二期                                 0                   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00.00                   0
       合计                                75,086.12           40,288.55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并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万吨聚乳酸项目”的实施方式,将该募投项目 2 条生产线调整为分两期实施,每期为
1 条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产线。一期项目预计竣工时间调整为 2025 年 3 月前,二期
项目竣工时间为 2026 年 9 月前。项目预计竣工时间是指项目竣工并完成投料试产(以
提交试生产报告时间为准)。从项目竣工并投料试产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
般需要 3-6 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
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
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

       (三)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
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
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开立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用
途。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
                                                        33050266350000899999
    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公司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三)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四)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
理财风险。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使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