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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9-24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北京格灵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格灵深瞳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

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0月9日14点0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

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

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权利。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参加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

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

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

    七、股东及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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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

东代表、1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记录上

签字。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

9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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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9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

东升科技园10号楼10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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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16.90%的股东天津深瞳智数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提名吴一洲女士、陈振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已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

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财务总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