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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科微至:中科微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7-18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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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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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护照、股东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
份证/护照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表机构股东出席本
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
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由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代表)代
表机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股东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和股东持股凭证原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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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同
意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
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
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指
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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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
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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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5日10: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泰三路979号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109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功燕先生
  (五)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七)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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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审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
公司公告为准);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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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
     自 2024 年 6 月 3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
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根据《中科微至智能制造科技江苏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科微至智能制造
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
“《稳定股价预案》”)中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
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公众投
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
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股价。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根据《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公司回购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 2023 年度每股净资产 27.74 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该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中科微至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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