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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睿数据: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的公告2024-07-08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4 年 7 月 7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2023 年 6 月
12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B11186 号),参与认购人员共计 39 人。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61,068 股于 2023 年 7 月 5 日非交易过户至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 0.3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3 年 7 月 8 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4 年 7 月 7 日
届满,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标的股票,即 161,068 股。因 2 名参与对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内离职,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
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取消上述 2 名参与对象资格,并将其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
制无偿收回。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安排及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
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
例,分配给持有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需展期,亦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
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
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管理委员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