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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宇科技:航宇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4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之规定,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 8 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本
次与会董事共 7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
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竟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
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
予以注销。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的价格区间上限不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
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确定。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同时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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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航宇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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