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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宇科技:航宇科技关于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
销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航
宇科技关于调整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航宇科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对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
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
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 名激励对
象因职务变更而不符合激励资格,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
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133,560 股,回购价格为 34.51 元/股。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
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 4,609,155.60 元。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47,922,548
股减至 147,788,988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47,922,548 元减至 147,788,988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
技产业园上坝山路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
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张诗扬
4、联系电话:0851-84108968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