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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宇科技:航宇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6,073,94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6,073,9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4.6679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4.667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候选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6,038,763 99.9467 7,323 0.0110 27,859 0.0423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第二期限
 1        制性股票激励计      23,883,636          99.8529   7,323   0.0306   27,859    0.1165
          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均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禹璎、曾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