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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宇科技:航宇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7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5
转债代码:118050           转债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9

普通股股东人数                                                       7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8,458,13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8,458,13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46.279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6.279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及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候选董事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补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8,097,906 99.4738 356,077 0.5201 4,148 0.006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补举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1                          25,942,779         98.6304   356,077     1.3537      4,148    0.0159
          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禹璎、曾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