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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4-01-06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2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投资”)
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7,191,9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12.10%。上述股东无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持有,且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为满足经营需要,安元投资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数量不超过 1,18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安元投资的告知函,获悉自 2023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1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591,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0.9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安徽安元
           5%以上非第一                                IPO 前取得:
投资基金                  7,191,990        12.10%
              大股东                                   7,191,990 股
有限公司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减持价格区                                当前持股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间                                        数量
              (股)                                                     (元)           况                     比例
                                                         (元/股)                                   (股)
 安徽安元
                                 2023/7/3~   集中竞价    28.63-
 投资基金   591,096   0.99%                                           17,658,033.81     已完成     6,600,894   11.1073%
                                  2024/1/2      交易       30.842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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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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