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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3-02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0,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7%,购买的最高价为 29.87 元/股、最

低价为 16.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7,326.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井松智能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0,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07%,购买的最高价为 29.87 元/股、最

低价为 16.0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7,326.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