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微半导: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688261 证券简称:东微半导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07.64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7 月 4 日(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2023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140 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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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
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
数进行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86 元(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实施送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
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2024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
79,941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增加至 311,808 股,按照现金分
红分配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
应调整。调整后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875 元(含税),维持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 28,228,514 股调整为
28,204,532 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4)。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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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4 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由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7.64 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于 2024 年 7 月 4 日生效,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
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
公式如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94,015,106×0.17875)÷94,326,914≈0.17816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
例)÷总股本=(94,015,106×0.3)÷94,326,914≈0.29901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40.00-0.17816)÷(1+0.29901)
≈107.64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以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2,531,446 股为基数,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07.6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64,5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107.64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32,25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9%。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数量及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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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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