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智航: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4-12-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天智航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智航”或“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规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
2024 年 12 月 20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对天智航进行了现场检
查,参加人员为保荐代表人朱进。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天智航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天智航
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
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
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询了公司 2024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
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对三
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天智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
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
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
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
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
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公司 2024 年以来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并对公告文件涉及的支持性文件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三会文件、业
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访
谈。
核查意见:
天智航 2024 年以来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
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察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
设置和运行文件,其中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天智航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
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三方监管协议、银行对账单
及重大资金来往的相关凭证、合同文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
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变更决策程序等相关文件;对公司财务人员、募投项目管
理人员等进行访谈,核查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以及项目建设情况,并
对募集资金专户的大额资金使用项目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天智航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对 2024 年以来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股东大会审议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抽查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
凭证,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告,并对关联交易发生的背景向有关人员进行了
访谈。
核查意见:
天智航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
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对外担保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取得了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开定期报告和全部担保文件,并对财务部
门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2024 年 10 月,公司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授信额度,中关村担保为上述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全资
子公司安徽天智航拟以其自有房产抵押向中关村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有
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帮助公司良性发展,公司经营和财务
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本次反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
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告,访谈了公司财务部门工作人员,了解
了公司截至目前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以及资产处置情况,并取得了相关内部审
议文件资料。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委
托理财和资产处置情况。公司现有的对外投资、委托理财以及资产处置行为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
益的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机构向公司管理人员访谈了解了公司 2024 年以来截至目前经营情况,
察看了公司经营场所,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
于行业公开材料、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经营情况等内容,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
展情况以及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12.10 万元、同比
下降 31.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79.69
万元、同比减亏 1.87%。2024 年上半年,公司骨科手术机器人开展的手术数量超
过 1.7 万例,同比增长超过 70%;2024 年前三季度,天玑骨科手术机器人开展的
手术数量已超过 2.7 万例。公司 THA 机器人已获得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
在国内上市,骨科机器人获得欧盟 CE 认证。
核查意见:
天智航上市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2024
年前三季度收入规模同比减少系受到大型医疗设备短期波动性影响。2024 年以
来公司收入结构持续优化,耗材与技术服务收入占比持续增加,经营现金流有所
改善;公司机器人产品手术量持续大幅增加,体现了其良好的应用前景和日趋增
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机器人产品获得海外认证,有利于拓展海外市场;公司本身
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一)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
(二)建议公司在对外投资等事项上合理安排,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
(三)建议公司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
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目的。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天智航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天智航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保荐
机构与天智航高管及工作人员的相关访谈,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
会计师、律师等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治理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
且得到有效执行;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良好;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
方面均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违规
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形;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
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违反《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栋 朱 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