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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坤恒顺维: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03-1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
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恒顺维”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坤恒顺
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发行价格 33.80
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9,8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77,857,477.9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1,942,522.04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
验字[2022]000015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
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额              比例
     1     无线电测试仿真设备生产基地                    16,935.36            16,935.36         58.08%
     2     无线电测试仿真技术研发中心                        6,965.54          6,965.54         23.89%
     3     无线电测试仿真开放实验室                          2,458.98          2,458.98           8.43%
     4     补充流动资金                                      2,800.00          2,800.00           9.60%
                       合计                              29,159.88            29,159.88        100.00%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无线电测试仿真设备生产基地”“无线电测
试仿真技术研发中心”。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投入进
度、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总     累计投入募     累计投入自      尚需支付的     利息及理财收      节余资金
 序
         项目名称      额       集资金总额     有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金     益(扣除手续      =①-②-
 号
                       ①           ②             ③            额④           费)⑤            ④+⑤
         无线电测
         试仿真设
 1                  16,935.36       5,914.12      3,898.23         3,356.27          589.94      8,254.91
         备生产基
         地
         无线电测
         试仿真技
 2                   6,965.54       2,198.93      1,781.73         1,961.68          231.28      3,036.21
         术研发中
         心
      注 1: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 2: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预估的尚未支付的人员薪酬及尚未投入的铺底
资金,后续将继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无线电测试仿真设备生产基地”“无线电测试仿真技术研发中心”已完成
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项目建设工程决算中工程建设造价低于预估投入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
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因此工程建设造价低于预估投入,形成
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2、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节省了募集资金的使用
         该两项募投项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购置设备及投入工程建设成本,
金额共计 5,679.96 万元,节省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5,679.96 万元,形成了节余募集
资金。
    3、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利息及理财收益
    本着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
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并获得了一定
的利息及理财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后的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内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5,000.00 万元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述尚需支付的募集资
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后续支付尚未支付的尾款、预估的尚
未支付的人员薪酬及尚未投入的铺底资金等后续资金支出。
    2、其他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待本次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尚需支付的募集资金支付后将集中到其中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进行专户管理,后续用
于主营业务相关的新建项目、在建项目等。
    公司后续将按要求注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其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
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
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将剩余节余募集资金集中转入一个
募集资金账户,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
进一步补充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有
利于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无线电测试仿真
开放实验室”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无线电测试仿真开放实验室           2025 年 8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无线电测试仿真开放实验室”原计划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本项目拟在成都、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建立五大电子测试开放实验室,为客
户提供一个多领域的专业测试环境以及相应的测试解决方案和专业的技术咨询
服务。公司在开放式实验室基础上搭载营销服务中心大区职能可实现开放式实验
室的双重功能,助力公司建立与用户的深层次联络关系。由于该项目建设过程中
使用的设备绝大多数为公司自研设备,鉴于设备研发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尚有部
分研发设备软硬件在持续研发和推进中,因此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有所延后。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无线电测试仿真开放实验室”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
了重新论证。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开放式实验室的定义是通过提供系列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搭建完善的电子测
试真实环境,为用户发生的短期、临时测试需求提供免费使用测试仪器设备服务,
同时针对长期大量使用测试仪器的用户提供测试仪器租赁服务。公司专注于高端
无线电测试产品的研发及生产,产品具有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单价较高等特
点,下游重点客户在购买产品前通常需要对公司产品性能进行充分了解,以确定
相关产品能够满足其需求。区域性开放试验室的建设能够更加及时、便捷地为公
司现有及潜在客户提供产品及功能展示,更加形象地向客户进行产品推广和技术
交流。因此通过本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更好地向客户提供产品展示、推广公
司,进一步加强该类客户的开拓力度及新产品销售推广能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目标城市已掌握实验室运营经验,将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力支撑
    目前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成都、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及其周边区域,
本项目设立的目标城市即为上述五个城市,可以对大部分客户与潜在客户实现区
域覆盖。目前公司在上述五个城市均配备有相应的专业人员,能够为后续设立的
无线电测试仿真实验室正常运营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撑。
    (2)潜在客户测试需求广泛,为市场营销服务开拓提供了施展空间
    下游各应用领域的不断发展以及潜在客户的快速发展对各类电子测量仪器
的需求日益增加,行业迎来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为依托于开放式实验室的市场营
销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巨大的施展空间。
    (3)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可保证本项目实施奠定产品开发基础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高端无线电测试仿真仪表开发所需的四类核心技
术,包括:高端射频微波技术、数字电路技术、无线电测试仿真算法实时信号处
理技术和非实时信号处理技术。其中射频微波核心技术用于大动态范围、宽频段、
低噪声、低失真的高品质射频微波电路的开发设计;数字电路核心技术用于多通
道高数据率交换和大带宽实时信号处理的数字电路的开发设计;实时信号处理核
心技术用于无线电测试仿真领域的、精确的、大带宽实时信号处理固件模块的开
发设计;非实时信号处理核心技术用于实现各种无线电测试仿真领域的、精确的、
非实时信号处理算法测试仿真软件的开发设计。因此公司强大的研发能力可保证
开放实验室的设备需求。
    3、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
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市场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
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
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白英才                        朱炳辉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