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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铁电气:高铁电气: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1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 年年度现金分红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层面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56,226.51 万元。经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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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76,289,913.00 股为基
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27.84 万元(含税),占合并层面当年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15.02%,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 2.4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

    若公司 2024 年上半年持续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
2024 半年报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现金
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不
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
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母公司盈利 1,663.85 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33,908.26 万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827.84 万元。
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产品属于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是国
家近年来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之一。纵观整个轨道交通装备及下游产
业,其快速发展主要得益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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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十四五”
期间我国将新增 3000 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由此可见,公司

所处行业市场增长空间持续扩大。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根据公司统计的 2023 年我国高铁及城轨市场供电设备招标及中

标情况,以中标金额计算,高铁市场和客专市场占有率约为 46.15%,
在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市场占有率约 51.01%。公司在改革创新和
提高发展质量的道路上正在走实走深,特别是对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

智能制造项目、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投资,加大
了公司的资金压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4 年,为顺利完成公司在手购销合同及当年预计新签合同,
需加大产销力度,生产经营需较多资金;同时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
产业园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公司将根
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服务于公司
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产品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设备是我国轨道交
通装备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技术、高集成、高标准特征。近
年来,随着轨道交通装备的高速发展,新技术发展与市场竞争日渐白
热化,行业普遍毛利率较低。另一方面,公司本身应收账款、存货金
额较大,加上所属项目点多面广、周期长的行业特点,用于维持日常
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不宜采取较高的现金股利分红政策。同
时公司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当中,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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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支需要较多资金。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内部筹资的方式,积累适当
的留存收益,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问题。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4 年是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至关重要的一年,
也是持续推动高铁电气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公司一方面将牢牢抓

住新的市场机遇,稳定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本性开支,
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另一方面,不断巩固扩大企业在铁路、城轨等传
统优势市场份额,加大对增量市场投入,用好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有

力有效拓展企业在新领域新市场的发展空间,全力以赴为公司和广大
股东创造更多、更大的价值和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时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
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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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

虽然现金分红会导致公司部分现金流出,但公司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合理安排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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