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电气:高铁电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4-03-27
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10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铁电
气”)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
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
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董事、
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
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9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41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5,638,000.00 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0,248,372.94 元(不考虑增值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5,389,627.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
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
的情形。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
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
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在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
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本型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
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
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
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
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
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有关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
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
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
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