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3 页 三、证书附件 ……………………………………………………第 14—1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3262 号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景业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景业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17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景业智能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第 2 页 共 17 页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89 元,共计募 集资金 69,813.40 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 5,550.17 万元(其中,不含增值税金额 5,236.01 万元属于发行费用、增值税 314.16 万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64,263.23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不含增 值税)2,548.64 万元后,并加回坐扣承销及保荐费中增值税 314.16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62,028.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第 3 页 共 17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2,028.75 项目投入 B1 29,621.8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497.10 项目投入 C1 9,385.3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35.70 项目投入 D1=B1+C1 39,007.1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132.7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4,154.4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154.40 差异 G=E-F 0.00 注:尾差系折合万元列示导致 (二) 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30.9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77 元,共计募集资金 21,106.05 万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517.2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0,588.77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新增外部费用 143.92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474.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0,474.13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第 4 页 共 17 页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3,866.39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5.59 项目投入 D1=B1+C1 3,866.3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75.5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683.3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688.75 差异[注] G=E-F 5.42 [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置换的印花税及股票发行登记费为 5.4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一)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2022年5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第 5 页 共 17 页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8110801011602395962 47,786,030.40 州平海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71010122002376463 21,886,865.14 州分行 杭州景业智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科技股份有限 571908399110618 1,871,111.18 州钱塘支行 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3301040160020189638 0.00 已销户 城支行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 201000302395852 0.00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 杭州智核智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571917791210608 0.00 已销户 科技有限公司 州钱塘支行 合 计 71,544,006.7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24,154.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 余 额 7,154.40 万 元 , 公 司 使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的 尚 未 到 期 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金 额 17,000.00万元。 (二) 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景业智能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8399110558 7,216,900.85 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杭州钱塘支行 浙江景融核科技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1010122002694272 9,670,594.74 有限公司 司杭州分行 合 计 16,887,495.5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6,688.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 第 6 页 共 17 页 储 余 额 1,688.75 万 元 , 公 司 使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的 尚 未 到 期 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金 额 15,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 2023 年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58,000.00 万元,累计收益 581.46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 额为 17,000.00 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理财产品名称 类 型 金 额 起止日期 年化收益率 2022/5/13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大额存单 530 固定收益 9,000.00 3.38% -2025/5/13 2022 年单位结构 2023/12/22- 预 计 收 益 率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 8,000.00 性存款 228477 2024/3/25 1.00%-2.95% 合 计 17,000.00 (3)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存在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 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针对该事项,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二届四次董事会 第 7 页 共 17 页 会议和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 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人员工资、奖金)金额为 2,726.27 万元。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 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 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 2023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共计 1,308.58 万元,其中: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 1,283.30 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 25.28 万元。 (3)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公司 2023 年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30,000.00 万元,累计收益 63.53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 额为 15,000.00 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理财产品名称 类 型 金 额 起止日期 年化收益率 第 8 页 共 17 页 仅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 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 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4 页 共 17 页 仅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 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 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5 页 共 17 页 仅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吕安吉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 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6 页 共 17 页 仅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 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李志媛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 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