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深度: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东)2024-04-19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职,
做到不受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郭东先生:男,1980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
南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08 年至 2015
年任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综合研究所;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战略客户部副总监;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职于深圳市大成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
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任西藏冬华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 2025 年 9 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本人具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了会
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
责的态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3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公司全年召开
的 7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能充分发表自
己的意见和建议。
2023 年度具体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亲自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本报告期应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
出席 未亲自参加会
席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次数 议
郭东 7 7 0 0 否 3
此外,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
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
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
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
要保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充
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行使表
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
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为本人履行职责
提供了较好的协助、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项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事项予以重
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
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
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进行了认真审查,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具有真实背景,具备交易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交
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
价格结算。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经了解与核查,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事项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
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所
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按照考核情况
发放薪酬。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符合相关制
度和方案。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
规的要求, 维护了新老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的健
康发展。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信息符合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切
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相对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框架,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本人督促公司严格遵守
并执行各项制度规范,保持内控体系良好运行,有效提升了公司法人治理和规
范化运作水平。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忠实勤勉的履行各自职
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
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
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
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东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