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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浦迈:奥浦迈: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4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4-060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紫萍路 908 弄 28 号楼 上海奥浦
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4

普通股股东人数                                                                           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2,297,59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2,297,5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6.149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6.1495
注:上述表格中,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回避股东数量;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
权数量不包括回避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肖志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及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公司全体董事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全体监事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倪亮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
司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2,214,883           99.6290    82,716    0.371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22,201,663           99.5697    95,936    0.430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关于修订<公
         司 2023 年限制
  1      性股票激励计     3,205,932      97.4848   82,716    2.5152    0    0.0000
         划>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
         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
  2                       3,192,712      97.0828   95,936    2.9172    0    0.0000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股东肖志华、倪亮萍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
   于关联股东,故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所持股
   份数量未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3、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4、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全体股东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独
   立董事李晓梅女士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婕、武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