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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全能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3-3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
“保荐机构”)作为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全能源”、“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
    1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
                                                      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保荐机构已与大全能源签订《保荐协议》,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
    2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
                                                      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大全能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
    3                                             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法违规情况
               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
           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
                                                  2023 年度大全能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4      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5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大全能源业务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情况,对大全能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大全能源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大全能源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1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制度
             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     保荐机构对大全能源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大全能源的内
8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大全能源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
     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
     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保荐机构对大全能源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10                                            了审阅,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2023 年度,大全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11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
                                                           生该等事项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2023 年度,大全能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
     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
                                              2023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前述
13   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
     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
     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
14   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2023 年度,大全能源未发生该等情况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
     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2
          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
          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
                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15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      2023 年度,大全能源已进行了现场检查
                            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
          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2023 年度,大全能源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
   16
          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              现场检查的情形
          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
                            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的光伏行业具有产能扩产周期长、技术更新快、关键成本占比大
的特点,客观上要求公司能够提前关注行业、环境政策和技术发展趋势。多晶
硅作为晶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材料,光伏电池下游技术进步可能会导致下游对
多晶硅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公司必须在技术研发、
工艺开发和改进、新产品开发持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

   公司若未对前瞻技术布局、无法保持持续的科研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则
可能出现技术被赶超的风险,会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被削弱、市场变化应对
能力失调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客户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3
    公司下游硅片行业的集中度较高,2023 年 1-12 月,公司最大客户的销售占
比为 22.70%,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为 83.53%,客户集中度较高。若公司与主
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的经营、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
化,或者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公司未能及时培育新的客户,将对公司未来生产
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地处西部地区,并就近采购工业硅粉等原材料和电、蒸汽等能源,导
致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对于主要原材料工业硅粉,公司主要向当地硅粉工业商
采购;生产所需的电和蒸汽等能源,公司向当地能源公司天富能源、内蒙古电
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2023 年 1-12 月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
购额占原材料总采购额的比重为 81.50%。2023 年 1-12 月公司向天富能源、内蒙
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额占能源总采购额的比重为 97.44%。若公
司主要供应商无法满足公司采购需求,或公司与其合作发生变更,则可能会在
短期内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可能被迫向外地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导
致采购价格或运输成本上升,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毛利率继续下滑的风险

    2022 年,在国家“双碳”战略支持下,光伏产业各环节扩产提速,多晶硅
环节虽也在加速扩产,但受制于技术难度大、投资高、项目建设场地受限条件
严苛、建设周期长等因素影响,扩产进度相对滞后。上下游的产能错配、供求
关系变化,使 2022 年多晶硅价格基本处在高位运行,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加入多
晶硅项目建设。2023 年,前期新增产能陆续释放影响,国内多晶硅供给量大幅
增加,进而导致多晶硅价格的快速回落。若未来业内扩张产能持续释放致使供
需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多晶硅价格将进一步下行,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023 年 1-12 月,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 36.13%,其中主要
为工业硅粉。工业硅粉的价格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单位成本,工业硅粉价格的
向上波动将导致公司成本上升,进而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工业硅粉价格的剧烈波动也会给公司原材料采购管理及存货管理带来难度,对
公司正常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4
    2023 年 1-12 月,公司生产成本中的电力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为 36.23%,
比例较高,电价波动对公司相关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具有较大影响。虽然公司与
其电力供应商签署了保障供应用电的协议,并约定了较长时期内的用电价格,
但由于煤炭价格存在波动,公司用电价格存在向上波动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
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政府在经济调控过程中采取能耗及用电控制
等措施,则公司能源供应存在短缺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开展正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中包括部分易燃、有毒以及具有腐蚀性的材料,存
在一定危险性,对于操作人员的技术、操作工艺流程以及安全管理措施的要求
较高。未来如果公司的生产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危险材料和设备使用不当,可
能导致火灾、爆炸、危险物泄漏等意外事故,公司将面临财产损失、产线停工、
甚至人员伤亡等风险,并可能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1,785,568.05 万元,占
非流动资产比例为 65.35%,在建工程 698,458.12 万元,主要为内蒙古包头二期
10 万吨高纯多晶硅在建项目及 1000 吨高纯半导体芯片用硅料项目。上述固定资
产存在由于损坏、技术升级和下游市场重大变化等原因出现资产减值的风险。
公司目前采用的多晶硅生产工艺为较为先进的改良西门子法,若由于光伏行业
技术路线或者多晶硅生产技术路线发生重大改变,出现其他更为领先的生产工
艺,亦会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出现减值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公司高纯多晶硅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光伏行业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光伏产业在过去十多年中整体经历了快速发展。
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已实现或趋近平价上网,但政府的产业扶持政策调整对
光伏行业仍具有较大影响。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逐步成熟、行业规模的迅速扩


                                    5
大以及成本的持续下降,国家对光伏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总体呈现减弱趋势。
未来如果光伏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
产生不利影响。

    (六)税收政策相关风险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均按 15%
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财税[2011]58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
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第 12 号公告《关
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大全能源主营业务属
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范围,可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
未来公司未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且大全能源主营业务不再属于《西部
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范围,或者国家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出现重大变化,则
公司需缴纳的所得税金额将显著上升,从而使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其他重大风险

    1、公司与控股股东开曼大全分别在科创板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
风险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开曼大全已于 2010 年 10 月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与开曼大全
需要分别遵循两地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上市监管要求。中美两国存在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理念差异,公司和开曼大全因适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并受不同
监管要求,在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和信息披露范围方面存在一定
差异。此外,中美两地资本市场成熟度和证券交易规则不同,投资者的构成和
投资理念不同,若控股股东开曼大全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市场的股价出现波动,
也可能导致公司的股价出现波动。

    2、年产 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现有业务主要为高纯多晶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光
伏行业。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计划新增半导


                                   6
体级多晶硅产能 1,000 吨/年。半导体级多晶硅纯度高于公司目前产品,生产技
术难度较高,应用领域及目标客户与公司现有产品不同。公司未从事过半导体
级多晶硅的生产,如果该募投项目因生产或技术经验不足无法实施、延期实施,
或产品质量、产能释放未达到预期,或客户开拓未达到预期,则可能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现预期收益。

     3、公司被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列入实体清单

     2021 年 6 月 23 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以所谓“涉嫌侵犯人权,参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族、哈萨克
族和其他穆斯林少数民族成员的镇压、大规模任意拘留、强迫劳动和监控”为
由,将公司列入实体清单。公司与已雇佣的少数民族员工统一签署公司制式用
工合同,与公司雇佣的汉族员工适用统一标准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强迫劳动”
的情形。

     自公司成立以来,从未在美国境内开展任何生产经营业务;公司生产经营
所用的多晶硅生产相关技术系公司引进吸收和自主创新形成,生产所需原材料
不存在受《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管辖的物项,生产经营所需的软件和设备基本
可以实现替代,被列入实体清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但不排除因地缘政治矛盾升级,公司等国内光伏企业被美国等国家、地区
或境外机构组织采取进一步限制或制裁措施,使得国内光伏产业面临贸易摩擦
加剧的风险,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相关风
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7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32,908.15        3,094,030.64                  -47.22      1,083,186.67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576,269.62         1,912,087.13                 -69.86         572,384.24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577,593.65         1,914,875.80                 -69.84         570,668.28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874,134.96         1,536,693.21                 -43.12         264,385.75
额
                                                           本期末比上年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同期末增减         2021 年末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4,387,924.51        4,554,157.27                   -3.65      1,646,571.65
产
总资产            5,069,505.45        5,226,488.62                   -3.00      2,247,241.19

2023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本期比上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70           9.40            -71.28            3.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70           9.40            -71.28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2.70           9.42             -71.34               3.25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 48.38 个
                                     13.30          61.68                              55.94
(%)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减少 48.44 个
                                     13.33          61.77                              55.77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增加 3.83 个
                                      7.40           3.57                                  3.46
(%)                                                                 百分点

    公司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632,908.1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7.22%,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分别为 69.86%、69.84%、43.12%、
71.28%、71.28%、71.3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48.38 个百分点以及 48.44 个百分点。
上述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受光伏上下游供需关系影响,多晶硅价格大幅下跌,
尽管公司报告期内产量上升且保持满产满销,业绩较上年同期仍有所下降。



                                           8
    综上,2023 年度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公司长期专注于高纯多晶硅产品的研发,经过十余年的自主研发、引进消
化和共同研发,积累了覆盖多晶硅生产全流程的核心技术。公司引进并自主优
化的四氯化硅综合利用技术、高沸物回收及转化技术,大大提高了原材料的利
用率,降低了原料成本;引进并自主优化的精馏耦合技术和还原尾气回收 H2 净
化技术,使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公司自主研发的还原炉启动技术
大大缩短了启动时间,提升了还原炉在线率,提高了装置产能;自主研发的多
晶硅还原炉参数配方及控制技术、三氯氢硅除硼磷技术更是有效的保证产品质
量稳定;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晶硅生产装置余热回收技术,能有效降低产品能耗;
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晶硅生产废气深度回收技术和共同研发的硅渣回收利用技术,
将废气、废渣回收利用,提升了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公司自主研发的多晶硅
破碎、筛分技术,多晶硅产品自动包装技术,满足了不同客户个性化需求,并
提升了劳动效率,节约了人力成本。

    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研发,单晶硅片用料占比逐步提高。目前单晶硅片用
料产量占比已达到 99%以上,并已实现 N 型高纯硅料的批量供给,获得多家主
流的下游企业验证通过,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申
请专利数 46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1 项,实用新型专利 351 项,境外专利 2 项;
累计获得专利数 32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84 项,境外专利
2 项。

    公司在加强自身研发实力的同时,高度重视与技术咨询机构、高校及科研
院所的合作,积极借助外部研发机构的力量,努力提升公司整体的技术水平,
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运作模式。报告期内,在各生产基地设置研发实验
基地,与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签订校研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在多晶硅领域开展合作研究。2023 年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列入包头市企
业研发机构备案单位,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复审取得批复、荣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光伏材料产业创新研究院”(省
级)、荣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荣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
“兵团光伏新材料技术创新中心”(省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企业研发投
入 50 强评选(省级)第三名等称号,公司一项发明专利荣获第二十四届中国专
利优秀奖,持续在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切实发挥引领作用。

    此外,多晶硅生产成本主要由工业硅粉等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动力和折
旧等制造费用等构成。公司通过不断改良多晶硅生产工艺技术,内蒙公司建设
圆硅芯项目、高纯硅基材料循环经济升级改造项目,内蒙一二期设置含氟废水、
高盐废水、中水回收、三废处理、污水零排等装置,可达到生产污水零排放,
减少系统外购水量;新疆公司循环水减排项目、蒸汽增压等措施减少蒸汽外购。
通过不断的精细化管理,生产成本屡创新低。

    最大程度实现能源利用集约化,降低单位产品的能耗和原材料单耗,进一
步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毛利率。目前,公司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均远优
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的行业平均水平,使公司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光伏行业具有较为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由于多晶硅生产要求较高
的前期投入,特别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大规模生产能有效摊薄固定资产折
旧等固定成本,并且更易于实现能源使用的集约化,也有利于增加原材料采购、
能源采购和物流服务采购的议价能力,从而降低采购价格,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内蒙古包头二期 10 万吨高纯多晶硅项目于 2023 年投建,并预计于 2024 年二季
度投产,届时内蒙子公司高纯多晶硅料总产能将实现 20 万吨,公司整体产能将
突破 30 万吨。

    综上所述,2023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投入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及变化情况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持续投入较多研发支出。
2023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加大,全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为 120,836.21 万元,较
去年同期增长 3.83%,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科研发展,2023 年度持续加大
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二)研发进展

                                   10
    报告期内新增专利申请数 139 项,其中发明专利 3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07
项;新增获得专利数 63 项,其中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57 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申请专利数 464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1 项,
实用新型专利 351 项,境外专利 2 项;累计获得专利数 322 项,其中发明专利
36 项,实用新型专利 284 项,境外专利 2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与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49 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4,7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
币 37,980.8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06,719.1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师报(验)
字(21)第 0034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91,121.7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18,508.97 万元(含累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
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与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19 号)同意,大全能源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2,396,215 股 ,发行价格为 51.79 元/股。公司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0.0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322.7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93,677.22 万元(不包括发行费用相关增值税进


                                    11
    项税额)。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2)第 00299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5,314.66 万元。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与中金公司分别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万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北二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扬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内蒙古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内蒙古大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2901010120010025147         活期         351,188.84         18,508.97
限公司万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河子市北二路支行(注        107087994445             活期         110,406.80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
                            502776395337             活期         106,706.16                 -
中支行(注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50820188000305583           活期          42,105.00                 -
司乌鲁木齐分行(注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155674571811             活期                  -                 -
头市东河支行(注4)
        总计                     -                     -          610,406.80         18,508.97

                                               12
     注 1:该账户用于存放超募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该专项账户已销户。
     注 2:该账户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已
     于 2022 年销户。
     注 3:该账户用于公司年产 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该账户余额已于 2022 年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 155674571811 户,转出金额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专项账户已于
     2022 年销户。
     注 4:该账户用于公司年产 1,000 吨高纯半导体材料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该专项账户已销户。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610,406.80 万元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06,719.18 万元的差异为预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138.80
     万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3,548.82 万元。

            2、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大全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分别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存放在以下专用账
     户中: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108793155556          活期            800,334.86                     -
河子市北二路支行(注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
                              991904088810666         活期            294,165.14                     -
河子分行(注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
                                155675254836          活期                      -                    -
头市东河支行(注3)
            总计                       -                  -         1,094,500.00                     -

     注 1:该账户用于公司年产 10 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该账户余额已于 2022 年度全部转入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包头市东河支行 155675254836 户,转出金额继续用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专项账户已于
     2022 年销户。
     注 2:该账户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度使用完毕,该专项账户已于 2022 年销
     户。
     注 3:该账户用于公司年产 10 万吨高纯硅基材料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13
该专项账户已销户。


     上述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94,500.00 万元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093,677.22 万元的差异为为预先支付
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84.00 万元及待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738.78 万元。

     (三)募集资金合规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上市之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情况如下表:
   姓名                     关系/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开曼大全                 控股股东             1,531,718,500       71.66%
   重庆大全             开曼大全全资子公司          21,781,500        1.03%
   徐广福                   实际控制人              19,500,000        0.91%
   徐翔                     实际控制人              19,500,000        0.91%
   施大峰                     董事                  16,250,000        0.76%
   LONGGEN ZHANG          董事(已离职)            16,250,000        0.76%

     上述股东承诺大全能源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减持;2023 年度,上述股东
不存在减持情形,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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