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 致: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兹已收到贵司发来的《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有关事项的询证函》。经认真自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 下: 截至本回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作为贵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 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 项;本公司在贵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贵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控股股东《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的回函》的签署页) 控股股东:Daqo New Energy Corp.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