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非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75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非控股股
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均普智能 72,678,8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上述
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自宁波浚瀛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取得。宁波浚瀛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上述股份
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上述股份已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上市流
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具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因股东
资金需要,股东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
过 11,300,20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2%,减持期间为公告披
露之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即(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5 年 2 月 20 日)。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
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 5.08 元。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宁波瀚海乾
IPO 前取得:72,678,847
元 股 权 投 资 5%以上非第一
基金合伙企 72,678,847 5.92% 股
业 ( 有 限 合 大股东
伙)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合理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持原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源 因
宁波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1/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股东
瀚海
乾元 11300202 0.92% 过:11300202 股 21~ 格 得 自身
股权 股 2025/2/2 资金
投资
基金 0 需求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持股 5%以上的
股东宁波浚瀛的承诺如下: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本企业作出的关于股东持股锁定期限的承诺。
2
2、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
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
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
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
露文件中披露:(1)本次减持是否符合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减持条件
以及减持承诺的说明;(2)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
等具体减持安排;(3)拟减持的原因;(4)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3、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
定。
4、如发行人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
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
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上述承
诺将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进行变动。
6、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规定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违规减持发行人
股票所得(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本承诺函为不可撤销之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瀚海乾元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
素选择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
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
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
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按
照相关要求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
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