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光学: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688307 证券简称:中润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2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
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
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
鉴于当前业务发展态势,公司在综合考虑项目未来产能的扩张、满足客户的
批量化订单需求及持续提升公司研发实力等关键因素后,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进行调整。
公司“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拟增加全资子公司中润光学科
技(平湖)有限公司,实施地点拟增加嘉兴市平湖市。同时根据项目调整情况提
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后续公司与平湖中润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
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为配合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建设情况,满足未来产能增加及持续提升研
发实力的需要,公司在“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及“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
心升级项目”的投资总额、投资用途不变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
下,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推进
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其中,“高端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主要拟调增
装修工程等建设投资并调减铺底流动资金,“高端光学镜头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主要拟调增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等建设投资并调减人员工资、其他投入等项目投
入。
另外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的实际情况及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
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
态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此次调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也基于产品产能扩张情况和研发情况,不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能
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优化资源配置。公司相信,通过此次调整,将
为公司带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强的市场竞争力。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公
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
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4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