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林生物: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2024-10-30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何少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
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
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国和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我们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
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公国和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
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预案》内容符合市场现状和公
司实际情况,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的实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
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助于公司中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
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
次发行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
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的
可行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行
的影响分析、风险提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兼顾
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及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的需求,增强公司利润分配决
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成都欧林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应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公司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验并出具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
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募资金投向属
于科技创新领域,强化了公司的科创属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1-9 月非经营性损益情况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
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内容真实准确有效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
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成都欧
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9 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9 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该报告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少平、李先纯、王乔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