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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高院: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4-11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4-007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西安

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综合授信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单支付。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
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开展该业

务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与保理公司保持较

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

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西安西电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金

单支付。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非

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

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遵循了公平、公正、合
理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

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

决通过,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

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

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

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

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

程序合法,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向关联方

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

    (二)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和类别

    公司拟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保理业务合同》,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期限 12 个月,在金额范围内允许公司进行

金单支付。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

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董事苟通泽担任董事长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

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苟通泽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19 日

    注册地址:西安国际港务区陆港大厦 8 层 0806-111 室

    经营范围:从事国内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

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从事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
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票据管理;票据信息咨询及数据处理;票据交

易系统的开发、技术应用、管理和维护服务;供应链管理咨询;法律法

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委托发放贷款

等活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等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西安

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5.82 亿元,净资产为 4.18 亿

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1.35 亿元,净利润为 0.34 亿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

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董事苟通泽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西电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依法有效存续且正常经营,过往发生的

交易能够正常实施并结算,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

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保理方式:无追索权保理

    保理规模:人民币 10,000 万元

    保理期限:12 个月
   保理融资利息:无。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西安西电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加速

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开展该业务

预计将对公司的现金流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与西安西电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向西安西电

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需要,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