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科希德:赛科希德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 19 号院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普通股股东人数 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8,493,7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493,74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5.687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5.687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古小峰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嘉翃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裴燕彬先生因工作原因请
假。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8,363,420 99.7312 52,200 0.1076 78,123 0.1612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8,363,420 99.7312 52,200 0.1076 78,123 0.1612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48,415,620 99.8389 0 0.0000 78,123 0.16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号
《关于修订<北
京 赛科希德科
1 技 股份有限公 3,791,552 96.6770 52,200 1.3309 78,123 1.9921
司章程>的议
案》
《关于修订<北
京 赛科希德科
2 技 股份有限公 3,791,552 96.6770 52,200 1.3309 78,123 1.9921
司 独立董事制
度>的议案》
《 关于变更注
册地址、增加经
3 营范围及修订< 3,843,752 98.0080 0 0.0000 78,123 1.9920
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圆、李诗滢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