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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工大高科:国元证券关于工大高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与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2024-12-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

                          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工大高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69.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1.5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008.5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58.2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650.3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4 号)。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用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项目名称
号                                                   入金额            入金额
      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
 1                                                      5,100.00           1,647.11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
 2                                                      5,000.00           1,681.66
      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    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              6,350.35           2,850.68
      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4    基于云服务的业务支撑平台建设项目                 2,200.00          1,361.69
                    合计                              18,650.35          7,541.14
    注: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召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
于云服务的业务支撑平台研发与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
构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原因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结合当时行业发展趋势、市场情况及公司未
来发展需要,考虑到原有办公用地、车间较为紧缺等因素,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 5G 的矿井
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方式定为新建
厂房,并将实施地点设在“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侯店路与龙河口路交口
东南角地块”。但自 2021 年 6 月公司上市至 2023 年 9 月,上述地块土地基础建
设工作一直未完成,未达到启动施工建设的条件。为解决上述问题,公司于 2023
年 9 月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
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并于 2023 年 12 月底启动开工建设。
     与此同时,随着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出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所处行业
内主要公司也纷纷扩大生产规模、加快研发速度,行业竞争愈加激烈。在此背景
下,随着下游客户对于产品需求层次的不断提升,产品升级需求和对交付速度的
要求亦日益增强,公司亟需将既有的研发优势转化为销售优势。为应对日趋激烈
的市场竞争环境,适应行业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因前述土地建设相关工作受阻,
且公司尚需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以及后续产业化生产,公司决
定将前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
和办公场所”,即对现有车间进行数字化改造并对办公场所重新进行统筹规划和
改造,实现充分利用及紧凑布局,优先满足募投项目场所需求,以消除工程建设
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实施地点亦相应变更为公司现有经营场所所在地
“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习友路 1682 号”,同时相应调减原募投项目中涉
及的建设工程费用。
    此外,公司于 2021 年 6 月上市,募投项目“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
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
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距今已有一定时间,设备选型及
配套软件系根据当时技术条件与市场需求所确定。因此,公司对募投项目设备购
置方案进行了统筹梳理,删减了“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
车间建设项目”的“3 米法半波电暗室(含设备)”和“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
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暗室”等设备。上述设
备删减后,公司相应的测试需求可通过委外方式满足。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具体情况
    1、变更实施方式:“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
项目”、“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
及“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的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
    2、变更实施地点:前述三个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香樟大道与习友路西南角(地块编号:FX202347-2)”变更为“合肥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习友路 1682 号”;
    3、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1)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
    公司“工业铁路信号控制与智能调度产品数字化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的募集
资金投资总额由 6,350.35 万元调整为 4,208.35 万元,调减 2,142.00 万元,具
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投资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建设工程费                 4,142.00            3,000.00       -1,142.00
      设备购置费                 1,620.77             620.77        -1,000.00
     铺底流动资金                 587.58              587.58                -
           总计                      6,350.35            4,208.35          -2,142.00

    (2)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公司“基于 AI 与 IIoT 的铁路站场智能无人化作业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 5,100.00 万元调整为 3,743.45 万元,调减 1,356.55 万
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投资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建设工程费                   1,436.62                 80.07        -1,356.55
        设备购置费                   1,149.30            1,149.30                  -
        产品研发费                   2,154.93            2,154.93                  -
       铺底流动资金                    359.15             359.15                   -
           总计                      5,100.00            3,743.45          -1,356.55

    (3)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公司“基于 5G 的矿井机车无人驾驶及移动目标精确管控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项 目 ”的 募 集 资金 投 资 总 额 由 5,000.00 万 元 调 整 为 2,713.95 万 元 , 调 减
2,286.05 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投资内容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金额
        建设工程费                   1,831.31             105.26           -1,726.05
        设备购置费                   1,109.36             549.36             -560.00
        产品研发费                   1,629.74            1,629.74                  -
       铺底流动资金                    429.59             429.59                   -
           总计                      5,000.00            2,713.95          -2,286.05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预计将产生 5,784.60 万元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
拟将该预计节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公司相关管理
制度做好募集资金管理,并在募投项目结项后按规定进行使用安排。届时公司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
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是综合当前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科技竞争等因素,结合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调整后,公司将调减项目建设工
程费用,优化设备投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进度,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仅涉及前述三
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地点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未改变募集
资金的投资方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并调
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项
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
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
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项
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变更、调整事项已履行了规定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
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
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
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
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
向、实施主体等,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袁大钧               夏   川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