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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埃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2024-09-2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一、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草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案公告时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Yap Wee Keong
                      马来西亚     董事、总经理             8.80        2.18%           0.07%
    (叶伟强)
    Chin Kim Fa                   董事、首席财务
                      马来西亚                              7.80        1.93%           0.06%
    (陈矜桦)                    官、董事会秘书
  Ding Ming Dak
                      马来西亚          副总经理            7.80        1.93%           0.06%
    (陈民达)
   Gan Boon Dia
                      马来西亚          副总经理            7.80        1.93%           0.06%
    (颜文礼)
       陈玲             中国            副总经理            6.80        1.69%           0.05%

       朱蕾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        1.24%           0.04%

      范朝俊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5.00        1.24%           0.04%
    SHU RAKU
                        日本       核心技术人员             2.80        0.69%           0.02%
     (周楽)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211.06      52.35%           1.57%
               ——中国籍员工(110 人)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59.70       14.81%           0.44%
                ——外籍员工(27 人)
            首次授予数量合计(145 人)                     322.56      80.00%           2.40%

 三、预留部分                                              80.64       20.00%           0.60%

                        合计                               403.20      100.00%          3.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经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