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奥微:帝奥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2-27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
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
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方志刚 周健军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