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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亚微透:泛亚微透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04-17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利益努力工作。现将
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

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院长,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
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六次董事会会议,三次股东大会,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会议,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一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我对提交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参                     未亲自参加会   大会的次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议           数
                数
陈强            6         6        3        0         0         否            3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序号             召开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独立意

                                  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的独立意见;
             (2023年3月24日)
                                 (8)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9)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的独立意见;

                                 (1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

                                 条件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子公司投资新建无机固态气凝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

                                 地项目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1)《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
                     议
             (2023年5月30日)    (2)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3                  议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8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4                  议           (1)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8日)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为我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进

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参与会议并认真审核了相关内容,同时

发表了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2023年度,公司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

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了独

立意见。我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

了业绩预告的披露义务,本报告期内发布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2022年度业

绩快报及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未发生业绩预告变更情况。

  5、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三届十次董事会和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2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

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上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做出

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资金以及未来发展

的需要,决定以公司总股本70,000,000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5,000,000元(含税), 我认为符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股东回报和长远发展。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履行,未出现公

司及股东违反业绩承诺、股份限售、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在2023年度,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

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其他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该等披露

均符合《公司章程》及《泛亚微透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我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

度,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

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10、关于子公司的管控

   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增长,投资的子公司数量也在增多,所面临的子公

司管理难度和公司现金流的风险也日益突出,在报告期内,本人提出应逐步

加强子公司的管控,注重经营管理风险;同时,随着公司子公司和项目的逐

步增多,需要的资金也在逐步增大,公司应加强现金流管理,避免出现资金

链断裂等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

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

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

发挥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

衷心希望公司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以更加优

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过程中所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

  谢谢大家!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