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2024-12-07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9 页
三、附件 ………………………………………………………… 第 10—13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10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 11 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 12—13 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0804 号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微透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泛亚微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泛亚微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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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泛亚微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如实
反映了泛亚微透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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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及配售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0 万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28 元,共计募集资金 28,49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564.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5,925.9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21,728,737.0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37,530,262.96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0〕422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9 月 30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备注
日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8110501012301609290 6,300.00 已销户
州新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5039829100076961 9,625.90 已销户
司常州科教城科技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050162893600001808 8,000.00 已销户
司常州天宁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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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362505 2,000.00 已销户
司武进支行
合 计 25,925.90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可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53.03 万元,少于原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30,480.00 万元。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存在缺口,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使用金额 金使用金额
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 ePTFE 改
1 6,679.81 6,300.00 6,300.00
性膜项目
SiO2 气凝胶与 ePTFE 膜复合材料项
2 12,302.04 11,200.00 7,453.03
目
3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98.41 4,980.00 2,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8,000.00
合计 34,280.26 30,480.00 23,753.03
上述变更事项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时也履行了
公开信息披露义务。
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 ePTFE 改性膜项目”及“Si02 气凝胶与
ePTFE 膜复合材料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净收入累计 2,729.3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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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 ePTFE 改性膜项目公司承诺投资金额为 6,300.00 万元,公司
实际投资金额为 3,709.11 万元,差额 2,590.89 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
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消费电子用高耐水压透声 ePTFE 改性膜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 MEMS
膜项目因下游某终端客户受美国芯片制裁等因素影响订单减少,项目未能全面达产,公司暂
缓了 MEMS 膜项目部分设备的投入,导致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SiO2 气凝胶与 ePTFE 膜复合材料项目承诺投资金额为 7,453.03 万元,公司实际投资金
额为 7,562.88 万元,差额 109.85 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的主要原
因为:募集资金实现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一并投入该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以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
力,增加内外部客户的满意度,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
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优化公司的资本结
构,降低财务费用,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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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
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
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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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
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
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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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赵
丽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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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沈佳伟是中国注册会计
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
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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