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微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12-07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二、附件 ……………………………………………………… 第 3—6 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3 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第4页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第 5—6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10605 号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微透公司)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泛亚
微透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泛亚微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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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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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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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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