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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风光: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郑世红)2024-04-20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作为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世红:197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级律师,贵州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
究生导师、客座教授。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在贵州
柴油机厂担任技术员;1999 年 4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贵州
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担任实习律师、律师;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在贵州业之丰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
2007 年 8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贵州天一致和律师事务所担
任律师、合伙人;2016 年 6 月至今,在国浩律师(贵阳)事
务所担任律师、合伙人、管理合伙人、主任;2021 年 6 月至


                           1
  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具备法律法规所要
  求的专业性、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6 次董事会,独
  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连
独立董 本年度应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现场出                 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参加董事     席会议   方式参            出席   会议
                                      席会议                 未亲自   大会次数
         会会议次    次数    加会议            会议   次数
                                       次数                  参加会
            数                次数             次数
                                                               议

郑世红      6         6        6        0       0      0       否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就有关事项发
  表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
0 次提名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6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
                      1                 1             1            0
     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及在
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制度履行职责,并充分利
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以上决议,为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
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3
      2023 年度,我们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
司经理层、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关注董事会决议、信息披露
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事项的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具体现场工作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事项

  1     2023 年 12 月 29 日   与公司财务资产部展开沟通交流,询问审计机

                              构询证函回函进度、工作困难点、公司年度审

                                           计报告的进展等

  2     2023 年 11 月 12 日   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沟通交流了 2023 年独立

                ~                        董事职责范围变化

            11 月 13 日

  3     2023 年 12 月 17 日   监督审查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下

                                            半年财务信息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上述会议,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未有委托他人
出席和缺席情况。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本人工作,提供
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对本人有关事项的询问及时进行解
答,使本人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掌握公
司的运行动态,让本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
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三、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4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
所需,相关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
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定价合理、公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施工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该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业务发
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的影响,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
东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次关联交
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及
程序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 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事

                           5
项。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
采取的措施
     2023 年度,公司未开展收并购工作,亦不存在董事会针
对收购事项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
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
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
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
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6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负责人变更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3 年度,公司内部董事根据个人在公司担任的行政管
理职务领取报酬,不领取董事薪酬;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
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领取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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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津贴,为每年税前 6 万元人民币;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
个人在公司担任的行政管理职务领取报酬,报酬由基本薪
酬、绩效薪酬和专项奖励构成。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发表意见情况和总体评价
     2023 年度,本人未对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
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
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
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
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
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
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024 年,我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
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
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
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
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郑世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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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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