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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风光: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04-20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认真审慎的履行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延安、郑世红、乔晓林组
成,其中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董延安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委员,独立董事郑世红、乔晓林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全体成员具
备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议
案 17 项。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4 个议案:《2022 年年度报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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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 个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3 个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
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风险评估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6 个议案:《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调整第
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签署施工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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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 个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受让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
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 个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
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审计组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
划、审计进度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地交流与沟
通,督促审计组按照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组进场后,
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确保审计组在约定时限内
完成所有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3 年 11 月 12 日至 13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董延安
先生、郑世红先生、乔晓林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沟通交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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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独立董事的职责变化;

     (2)2023 年 12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董延安先生、郑世
红先生到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监督审查其 2023 年下半年财
务信息;

     (3)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董延安先生、郑世
红先生与公司财务资产部展开了沟通交流,就审计机构询证函回
函及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进展等事项进行了询问交流。

     3.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
督和评价,并对其专业性和独立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
计证据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出色地履行了相关审计服务协议所约
定的责任和业务,在帮助公司加强防范风险和提高管理水平等方
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执行年审的会计师及其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
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

     (二)检查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3 年,审计委员会审查并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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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并对内控工作进行了持续关注和指导。报告期内,与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企业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
等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仔细沟通,充分掌握内部控制执行情
况,并对重点事项进行监督指导,不断强化内控管理理念,提高
内控队伍素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发
现存在重大内控缺陷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本着勤勉尽职
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重点关注了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就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

    2.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
计估计合理,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漏报情况。对
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
异议,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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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内部控制体系。

     2.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运作规范,不
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相关
部门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协调,积极讨论沟通并相互配合,
有效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不断优化,充分发挥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
公司财务报告以及保障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勤勉尽责,切实有
效地履行职责。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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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强化责任意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
导、监督职能,完善公司运作机制,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敦促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行。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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