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智翔金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4-10-16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34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含本数)。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83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股份计划。
若相关股东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
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
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
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已回购未授出的全部
或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董事长单继宽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
股份。提议的内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
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0/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4/9/13,由董事长单继宽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9.83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50.21 万股~100.43 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
                       0.14%~0.27%
    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人员的
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
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
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
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
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
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
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
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2、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6,668 万股为基
础,按照本次拟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9.83 元/股进行测
算,回购数量约为 100.43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按照本
次拟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9.83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
量约为 50.21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9.83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的价格将在
回购实施期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
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36,668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
 元,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及回购上限价格 39.83 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
 回购数量约为 50.21 万股至 100.43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4%至
 0.27%。若本次最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并予以锁
 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
              252,639,915      68.90   253,142,049     69.04    253,644,183     69.17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114,040,085      31.10   113,537,951     30.96    113,035,817     30.83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366,680,000    100.00    366,680,000    100.00    366,680,000    100.00
     注 1:上表中本次回购前数据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注 2: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
 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3,306,777,828.18 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498,886,695.70 元、流动资产为 2,765,473,428.73 元,
 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
 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21%、1.60%和 1.45%,
 结合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较小,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
 经审计),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24.4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向市场传递了
对自身长期价值认可的信号,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价和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增强投
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4,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9.83 元/股进行
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 50.21 万股至 100.43 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至 0.27%。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股权
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
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
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
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上述人员在回购
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分别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
的股东回复: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股份计划。若相关股东未来拟实
施股份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董事长单继宽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
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
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
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单继宽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单继宽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单继宽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
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
注销。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
数量等;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
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
    7、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若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
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
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
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三)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因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时,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
购方案的风险;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
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已回购未授出的全
部或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五)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
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6 日